刘长春(1909年11月25日-1983年3月25日),
辽宁省
大连市
甘井子区人,历任第五届全国
政协委员、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常委、
中国奥委会副主席、辽宁省体育协会副理事长、第四届辽宁省政协常委等职。1927年底就读于
东北大学体育系,1932年毕业。1932年7月8日,参加了在美国
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成为第一位正式参加
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1936年再次代表中国参加在
柏林举行的第11届奥运会。1983年3月21日逝世。
刘长春(1909年11月25日-1983年3月25日),<a href="./?mention=辽宁">辽宁</a>省<a href="./?mention=大连">大连</a>市<a href="./?mention=甘井子区">甘井子区</a>人,历任第五届全国<a href="./?mention=政协委员">政协委员</a>、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常委、<a href="./?mention=中国奥委会">中国奥委会</a>副主席、辽宁省体育协会副理事长、第四届辽宁省政协常委等职。1927年底就读于<a href="./?mention=东北大学">东北大学</a>体育系,1932年毕业。1932年7月8日,参加了在美国<a href="./?mention=洛杉矶">洛杉矶</a>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成为第一位正式参加<a href="./?mention=奥运会">奥运会</a>的中国运动员。1936年再次代表中国参加在<a href="./?mention=柏林">柏林</a>举行的第11届奥运会。1983年3月21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