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拉特法典:是简称1640年《
喀尔喀—
卫拉特法典》,有的也称《蒙古·卫拉特法典》(此“蒙古”指喀尔喀,是狭义蒙古,条款是称“蒙古和卫拉特”,卫拉特是
成吉思汗时期归附于蒙古而成为广义蒙古族的,其中
和硕特部首领家族是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
哈萨尔的后代)。
面对清朝征服
漠南蒙古和沙俄侵略北方漫长地带(卫拉特盟主
固始汗曾带领卫拉特与沙俄斗争过),1636年喀尔喀蒙古停止对卫拉特蒙古的战争,1640年9月,在
塔尔巴哈台的和硕特部
鄂齐尔图汗的固有领地乌兰伯勒奇尔,在喀尔喀
札萨克图汗素巴第的主持下,召开 了
喀尔喀和卫
拉特的汗、洪台吉、济农、大台吉、章嘉呼图克图、堪布诺们汗和咱雅班第达及喀尔喀、卫拉特二十七位首领参加的联 盟会议,制定了121条规则,被后人称为法典。
制定这一
法典的目的,在于巩固封建主对劳动人民的统治,调整
喀尔喀三部与
卫拉特(厄鲁特)四部之间的关系,建立共同抵御外族势力的同盟。所谓等级,是指以其经济政治地位为基础,由道德习惯及法律所确立的不同层级的社会集团,不同等级以及同一等级的不同等第,都分别享受不同权利、承担不同义务。等级的划分通常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鲜明地呈现了卫拉特社会封建世俗等级和僧侣等级的状况。
《法典》规定
喇嘛教为蒙古各部信仰的宗教,对
萨满教作出种种限制。影响了蒙古族后来的文化。
形势变化:顺治三年(1646),卫拉特各部首领二十二人联名归顺清朝。后来喀尔喀也归顺清朝。
卫拉特法典:是简称1640年《<a href="./?mention=喀尔喀">喀尔喀</a>—<a href="./?mention=卫拉特">卫拉特</a>法典》,有的也称《蒙古·卫拉特法典》(此“蒙古”指喀尔喀,是狭义蒙古,条款是称“蒙古和卫拉特”,卫拉特是<a href="./?mention=成吉思汗">成吉思汗</a>时期归附于蒙古而成为广义蒙古族的,其中<a href="./?mention=和硕特部">和硕特部</a>首领家族是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a href="./?mention=哈萨尔">哈萨尔</a>的后代)。<br/>面对清朝征服<a href="./?mention=漠南蒙古">漠南蒙古</a>和沙俄侵略北方漫长地带(卫拉特盟主<a href="./?mention=固始汗">固始汗</a>曾带领卫拉特与沙俄斗争过),1636年喀尔喀蒙古停止对卫拉特蒙古的战争,1640年9月,在<a href="./?mention=塔尔巴哈台">塔尔巴哈台</a>的和硕特部<a href="./?mention=鄂齐尔图汗">鄂齐尔图汗</a>的固有领地乌兰伯勒奇尔,在喀尔喀<a href="./?mention=札萨克图汗">札萨克图汗</a>素巴第的主持下,召开 了<a href="./?mention=喀尔喀">喀尔喀</a>和卫<a href="./?mention=拉特">拉特</a>的汗、洪台吉、济农、大台吉、章嘉呼图克图、堪布诺们汗和咱雅班第达及喀尔喀、卫拉特二十七位首领参加的联 盟会议,制定了121条规则,被后人称为法典。<br/>制定这一<a href="./?mention=法典">法典</a>的目的,在于巩固封建主对劳动人民的统治,调整<a href="./?mention=喀尔喀">喀尔喀</a>三部与<a href="./?mention=卫拉特">卫拉特</a>(厄鲁特)四部之间的关系,建立共同抵御外族势力的同盟。所谓等级,是指以其经济政治地位为基础,由道德习惯及法律所确立的不同层级的社会集团,不同等级以及同一等级的不同等第,都分别享受不同权利、承担不同义务。等级的划分通常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鲜明地呈现了卫拉特社会封建世俗等级和僧侣等级的状况。<br/>《法典》规定<a href="./?mention=喇嘛教">喇嘛教</a>为蒙古各部信仰的宗教,对<a href="./?mention=萨满教">萨满教</a>作出种种限制。影响了蒙古族后来的文化。<br/>形势变化:顺治三年(1646),卫拉特各部首领二十二人联名归顺清朝。后来喀尔喀也归顺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