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土楼营造技艺,福建省
龙岩市南靖县、
华安县地方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属于传统手工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福建客家土楼萌芽于11—12世纪,13—14世纪产生雏型,经过15—16世纪(明代的早、中期)的发展,17—20世纪上半叶(明末、清代、民国时期)进入成熟期。土楼营建技艺巧妙地采用了山区的地势和当地的生土、木材、山石等建筑材料,非常节约、异常坚固、防御性强,又极富美感。
2006年5月,由龙岩市申报的客家土楼营造技艺,被列入第一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Ⅷ—28。
2011年5月23日,由南靖县、华安县申报的客家土楼营造技艺被列入第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技艺类,项目编号Ⅷ—28。
客家土楼营造技艺,福建省<a href="./?mention=龙岩市">龙岩市</a><a href="./?mention=南靖县">南靖县</a>、<a href="./?mention=华安县">华安县</a>地方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属于传统手工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br/>福建客家土楼萌芽于11—12世纪,13—14世纪产生雏型,经过15—16世纪(明代的早、中期)的发展,17—20世纪上半叶(明末、清代、民国时期)进入成熟期。土楼营建技艺巧妙地采用了山区的地势和当地的生土、木材、山石等建筑材料,非常节约、异常坚固、防御性强,又极富美感。<br/>2006年5月,由龙岩市申报的客家土楼营造技艺,被列入第一批<a href="./?mention=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a>,项目编号Ⅷ—28。<br/>2011年5月23日,由南靖县、华安县申报的客家土楼营造技艺被列入第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技艺类,项目编号Ⅷ—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