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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ry String: 英美法系

Named-Entity Disambiguation:英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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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Common Law System)亦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系”、“海洋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中国香港新加坡等。是西方国家中与大陆法系并列的历史悠久和影响较大的法系,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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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英美法系
代表国家 加拿大
代表国家 新西兰
代表国家 澳大利亚
代表国家 美国
代表国家 英国
别名 普通法法系、海洋法系
外文名称 Common Law System

CN-Probase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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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行业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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