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于1992年7月经昌平县政府批准,在昌平县房管局房屋经营开发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994年经建设部和北京市建委分别核准为由昌平县(现为区)政府直接领导的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的注册资金8000万元目前,企业正式员工3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有75人,现企业法人代表为王波同志。 总公司机关设置有: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销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