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9]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