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表彰奖励在我县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县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依照《遵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