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周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6号)和《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周发[2010]7号),设立周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