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河南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