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律琐言》明代中叶由时任刑部山东清吏司郎中的雷梦麟撰,作为一部解释律文的律学作品,其解释方法带有相当明显的《唐律疏议》的气息,即于律文下附释,以“琐言曰”开头,并对律文进行逐条的解释。与疏议一样,琐言主要解决的是三个方面的问题:一为文本,二为律意,三为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