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简称市农办),与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