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两广总督的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
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
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
广东和
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两广设置总督,始于明代
景泰三年(1452年),然而这一建制在当时尚不稳定,到
成化元年(1465年)才成定制。在明代
督抚是中央派出的钦差大臣,与
三司之间名义上仍是中央官与地方官的关系,地方上日常事务仍由三司管理。到了清代,这种地方政治体制变革终告完成,总督作为
封疆大吏的地位确立。乾隆十四年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书。
清朝<a href="./?mention=两广总督">两广总督</a>的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a href="./?mention=提督">提督</a>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a href="./?mention=清朝">清朝</a>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a href="./?mention=广东">广东</a>和<a href="./?mention=广西">广西</a>两省的军民政务。两广设置总督,始于明代<a href="./?mention=景泰">景泰</a>三年(1452年),然而这一建制在当时尚不稳定,到<a href="./?mention=成化元年">成化元年</a>(1465年)才成定制。在明代<a href="./?mention=督抚">督抚</a>是中央派出的钦差大臣,与<a href="./?mention=三司">三司</a>之间名义上仍是中央官与地方官的关系,地方上日常事务仍由三司管理。到了清代,这种地方政治体制变革终告完成,总督作为<a href="./?mention=封疆大吏">封疆大吏</a>的地位确立。乾隆十四年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