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
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盖最高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
沈阳市,主要将审理
辽宁、
吉林、
黑龙江三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
民商事案件,于2015年1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2月1日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
 
                    <a href="./?men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a>设立<a href="./?mention=巡回法庭">巡回法庭</a>,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盖最高人民法院印章。<br/>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a href="./?mention=沈阳市">沈阳市</a>,主要将审理<a href="./?mention=辽宁">辽宁</a>、<a href="./?mention=吉林">吉林</a>、<a href="./?mention=黑龙江">黑龙江</a>三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a href="./?mention=民商事案件">民商事案件</a>,于2015年1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2月1日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