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的
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的
合同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
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但双方当事人均承认的
口头合同,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口头合同,法律认可的其他口头合同有效。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的<a href="./?mention=意思表示">意思表示</a>而订立合同的<a href="./?mention=合同形式">合同形式</a>。<a href="./?mention=合同书">合同书</a>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a href="./?mention=数据电文">数据电文</a>(包括电报、<a href="./?mention=电传">电传</a>、传真、<a href="./?mention=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交换</a>和<a href="./?mention=电子邮件">电子邮件</a>)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但双方当事人均承认的<a href="./?mention=口头合同">口头合同</a>,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口头合同,法律认可的其他口头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