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路易斯王子,
汉诺威选帝侯(后为
乔治一世国王)和塞勒的
索菲亚(Sophia of Celle)的孙子,生于德国汉诺威,作为不伦瑞克-
吕讷堡的弗里德里希·路德维格公爵。他的父母,选帝侯王子乔治(后为
乔治二世国王)和安斯巴赫的卡罗琳公主,当他们的长子只七岁时,被要求离开国家。直到他到英国后,在1728年成为一个成年人,他们就没有再看见他。那时,他们有几个幼儿,他们拒绝了弗雷德里克作为他们的儿子和继承人,提到他时称作“弃婴”并给他起绰号“格里芬Griff”,以神话中的野兽来著名。
弗雷德里克·路易斯王子,<a href="./?mention=汉诺威">汉诺威</a>选帝侯(后为<a href="./?mention=乔治一世">乔治一世</a>国王)和塞勒的<a href="./?mention=索菲亚">索菲亚</a>(Sophia of Celle)的孙子,生于德国汉诺威,作为不伦瑞克-<a href="./?mention=吕讷堡">吕讷堡</a>的弗里德里希·路德维格公爵。他的父母,选帝侯王子乔治(后为<a href="./?mention=乔治二世">乔治二世</a>国王)和安斯巴赫的卡罗琳公主,当他们的长子只七岁时,被要求离开国家。直到他到英国后,在1728年成为一个成年人,他们就没有再看见他。那时,他们有几个幼儿,他们拒绝了弗雷德里克作为他们的儿子和继承人,提到他时称作“弃婴”并给他起绰号“格里芬Griff”,以神话中的野兽来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