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莉,女,1984年1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黑龙江省残联副主席、中学教师。
2006年毕业于
哈尔滨师范大学,分配到
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任教。2012年5月8日的一次交通事故中,为救学生而受重伤,致使双腿截肢,经全力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
2012年5月15日、5月16日,张丽莉相继获得“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教师”、2012年度“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2012年7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9月2日,张丽莉赴北京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进行康复治疗。2012年10月16日张丽莉被增补为
黑龙江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委员、副主席。2013年6月,张丽莉考取了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研究生,9月8日报到学习。2013年9月26日被评为第四届
全国道德模范——全国
见义勇为模范。2014年7月23日被中宣部评为“见义勇为最美人物”,并颁发了“见义勇为最美人物”荣誉证书。
 
                    张丽莉,女,1984年1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黑龙江省残联副主席、中学教师。<br/>2006年毕业于<a href="./?mention=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a>,分配到<a href="./?mention=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a>任教。2012年5月8日的一次交通事故中,为救学生而受重伤,致使双腿截肢,经全力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br/>2012年5月15日、5月16日,张丽莉相继获得“<a href="./?mention=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a>”、“<a href="./?mention=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手</a>”、“全国优秀教师”、2012年度“<a href="./?mention=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a>”等荣誉称号。2012年7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9月2日,张丽莉赴北京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进行康复治疗。2012年10月16日张丽莉被增补为<a href="./?mention=黑龙江省">黑龙江省</a>残联第五届主席团委员、副主席。2013年6月,张丽莉考取了<a href="./?mention=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a>特殊教育学院研究生,9月8日报到学习。2013年9月26日被评为第四届<a href="./?mention=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a>——全国<a href="./?mention=见义勇为">见义勇为</a>模范。2014年7月23日被中宣部评为“见义勇为最美人物”,并颁发了“见义勇为最美人物”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