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县为广东西部的一个历史行政区划,主体为今
高州市及
茂名市
茂南区和吴川市市区。隋
开皇十年(590)设茂名县[1],当时属高凉郡。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为潘州治。唐开宝五年(公元972年)潘州废,茂名县属高州。元大德八年(1304年)为高州路治。明、清相继为高州府治,为粤西第一大县,民国时为广东为数不多的一等县。辖今高州市、茂南区、吴川市区及化州市、电白县各小部。1926年析置梅菉市(后改梅茂县即今吴川市区),1958年至1959年境内析置茂名市,改称
高州县。
茂名县为广东西部的一个历史行政区划,主体为今<a href="./?mention=高州">高州</a>市及<a href="./?mention=茂名">茂名</a>市<a href="./?mention=茂南区">茂南区</a>和吴川市市区。隋<a href="./?mention=开皇">开皇</a>十年(590)设茂名县[1],当时属高凉郡。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为潘州治。唐开宝五年(公元972年)潘州废,茂名县属高州。元大德八年(1304年)为高州路治。明、清相继为高州府治,为粤西第一大县,民国时为广东为数不多的一等县。辖今高州市、茂南区、吴川市区及化州市、电白县各小部。1926年析置梅菉市(后改梅茂县即今吴川市区),1958年至1959年境内析置茂名市,改称<a href="./?mention=高州县">高州县</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