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龙(1562年 - 1626年),字存之,又字云从,
南直隶无锡(今
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
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
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
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
顾宪成兄弟复建
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
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
光禄寺丞。历任
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
太仆卿、刑部右侍郎、
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
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
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
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
太子太保、
兵部尚书,谥“忠宪”。
高攀龙(1562年 - 1626年),字存之,又字云从,<a href="./?mention=南直隶">南直隶</a><a href="./?mention=无锡">无锡</a>(今<a href="./?mention=江苏">江苏</a><a href="./?mention=无锡">无锡</a>)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a href="./?mention=东林八君子">东林八君子</a>”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br/>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a href="./?mention=行人司">行人司</a>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a href="./?mention=王锡爵">王锡爵</a>,被贬广东揭阳典史。<br/>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a href="./?mention=顾宪成">顾宪成</a>兄弟复建<a href="./?mention=东林书院">东林书院</a>,在家讲学二十余年。<a href="./?mention=天启">天启</a>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a href="./?mention=光禄寺">光禄寺</a>丞。历任<a href="./?mention=太常少卿">太常少卿</a>、大理寺右少卿、<a href="./?mention=太仆卿">太仆卿</a>、刑部右侍郎、<a href="./?mention=都察院">都察院</a>左都御史等职。<br/>天启六年(1626年),<a href="./?mention=崔呈秀">崔呈秀</a>假造浙江税监<a href="./?mention=李实">李实</a>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a href="./?mention=魏忠贤">魏忠贤</a>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br/>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a href="./?mention=太子太保">太子太保</a>、<a href="./?mention=兵部尚书">兵部尚书</a>,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