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始建于1978年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1983年,复旦大学分校、华东师范大学仪表电子分校、上海科技大学分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分院、
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院和上海市美术学校合并组建为上海大学,原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改称
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
1993年4月,
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并入上海大学,与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办学地点在上海市
青浦区野马浜,同年11月文学院设立涉外经济法系。
1994年5月,上海工业大学、
上海科技大学、原上海大学和
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新的上海大学,并于同年9月成立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1998年5月,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与知识产权学院合并成立新的知识产权学院。
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
上海政法学院。2005年4月,在知识产权学院基础上重新组建现上海大学法学院(在其构建下保留知识产权学院建制),办学地点在
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校本部。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人。现有法学本科专业1个;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点;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法律金融学2个二级博士学位点。
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始建于1978年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br/>1983年,复旦大学分校、华东师范大学仪表电子分校、上海科技大学分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分院、<a href="./?mention=上海机械学院">上海机械学院</a>轻工分院和上海市美术学校合并组建为上海大学,原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改称<a href="./?mention=上海大学文学院">上海大学文学院</a>法律系。<br/>1993年4月,<a href="./?mention=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a>(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并入上海大学,与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办学地点在上海市<a href="./?mention=青浦区">青浦区</a>野马浜,同年11月文学院设立涉外经济法系。<br/>1994年5月,上海工业大学、<a href="./?mention=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a>、原上海大学和<a href="./?mention=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a>合并组建为新的上海大学,并于同年9月成立<a href="./?mention=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a>。1998年5月,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与知识产权学院合并成立新的知识产权学院。<br/>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a href="./?mention=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a>。2005年4月,在知识产权学院基础上重新组建现上海大学法学院(在其构建下保留知识产权学院建制),办学地点在<a href="./?mention=宝山区">宝山区</a>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校本部。<br/>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人。现有法学本科专业1个;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a href="./?mention=法律硕士">法律硕士</a>(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点;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法律金融学2个二级博士学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