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
行政委员会于
1946年8月7日成立,当时称为
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同年10月改称现名,1949年8月27日召开东北人民代表会议,正式成立了
东北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1952年11月12日“关于改变
大区政府机构与任务的决定”,1953年1月复议改组为东北行政委员会;1954年8月15日东北政委会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改变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撤销。东北政委会是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东北行政区进行领导监督地方政府的最高行政
领导机关,是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东北<a href="./?mention=行政委员会">行政委员会</a>于<a href="./?mention=1946年">1946年</a>8月7日成立,当时称为<a href="./?mention=东北">东北</a>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同年10月改称现名,1949年8月27日召开东北人民代表会议,正式成立了<a href="./?mention=东北人民政府">东北人民政府</a>;根据中共中央1952年11月12日“关于改变<a href="./?mention=大区">大区</a>政府机构与任务的决定”,1953年1月复议改组为东北行政委员会;1954年8月15日东北政委会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改变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撤销。东北政委会是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东北行政区进行领导监督地方政府的最高行政<a href="./?mention=领导机关">领导机关</a>,是本级<a href="./?mention=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a>的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