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尉(xiàn wèi,ㄒㄧㄢˋ ㄨㄟˋ,An official just below the head of the county),是一种官名(相当于公安局局长),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
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西汉长安与东汉洛阳,各有四尉。魏、晋、南北朝沿设。
西晋洛阳与
东晋南朝建康各有六部尉。隋改尉为正,后又置尉,分户曹、
法曹。唐初再改为正,旋复为尉,县二或一人,掌分判
诸司之事。宋县尉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辽、金、元均沿设,明废。在当时是个很小的官。
县尉(xiàn wèi,ㄒㄧㄢˋ ㄨㄟˋ,An official just below the head of the county),是一种官名(相当于公安局局长),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br/>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西汉长安与东汉洛阳,各有四尉。魏、晋、南北朝沿设。<a href="./?mention=西晋">西晋</a>洛阳与<a href="./?mention=东晋">东晋</a><a href="./?mention=南朝">南朝</a>建康各有六部尉。隋改尉为正,后又置尉,分户曹、<a href="./?mention=法曹">法曹</a>。唐初再改为正,旋复为尉,县二或一人,掌分判<a href="./?mention=诸司">诸司</a>之事。宋县尉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辽、金、元均沿设,明废。在当时是个很小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