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是清代官职名,指
清代新疆
回部地方的驻扎大臣。“总理回部各城事务”。
乾隆二十四年(
1759年)始置,清政府在平定新疆南部的
大小和卓叛乱以后,鉴于当时的周边环境,经过慎密的事前考察后,在新疆实施了军政合一、以军统政的行政管理制度——军府制。因其驻
喀什噶尔(今新疆
喀什市)办事,故称喀什噶尔参赞大臣。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以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总理回疆事务”,驻喀什噶尔新城(即后来的徕宁城)。 光绪十年(1884年)11月,新疆建
行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辖地俱改府、州、直隶厅,参赞大臣遂裁撤。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是清代官职名,指<a href="./?mention=清代">清代</a>新疆<a href="./?mention=回部">回部</a>地方的驻扎大臣。“总理回部各城事务”。<a href="./?mention=乾隆">乾隆</a>二十四年(<a href="./?mention=1759年">1759年</a>)始置,清政府在平定新疆南部的<a href="./?mention=大小和卓叛乱">大小和卓叛乱</a>以后,鉴于当时的周边环境,经过慎密的事前考察后,在新疆实施了军政合一、以军统政的行政管理制度——军府制。因其驻<a href="./?mention=喀什噶尔">喀什噶尔</a>(今新疆<a href="./?mention=喀什市">喀什市</a>)办事,故称喀什噶尔参赞大臣。<br/>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以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总理回疆事务”,驻喀什噶尔新城(即后来的徕宁城)。 光绪十年(1884年)11月,新疆建<a href="./?mention=行省">行省</a>,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辖地俱改府、州、直隶厅,参赞大臣遂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