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国知发管字〔2011〕16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4〕34号)
据悉,自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来,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评选出四批64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其中副省级城市14个,地级市(区)41个,县级市9个。
为推动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国知发管字〔2011〕160号)<br/>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4〕34号)<br/>据悉,自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以来,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评选出四批64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其中副省级城市14个,地级市(区)41个,县级市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