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秘书长及委员(若干)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
国家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和
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现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润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a href="./?mention=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a>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a href="./?men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a>》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r/><a href="./?mention=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a>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秘书长及委员(若干)人组成;<a href="./?mention=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a>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a href="./?mention=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a>、<a href="./?mention=审判机关">审判机关</a>和<a href="./?mention=检察机关">检察机关</a>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br/>现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润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