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血亲,“
自然血亲”的对称,是指本来没有
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拟制直系血亲主要指养父母子女。它是由养父母对养子女的
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养父母子女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
继父或
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
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生父母子女相同。养兄弟姐妹也属于拟制血亲。
中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
拟制血亲,“<a href="./?mention=自然血亲">自然血亲</a>”的对称,是指本来没有<a href="./?mention=血缘关系">血缘关系</a>,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拟制直系血亲主要指养父母子女。它是由养父母对养子女的<a href="./?mention=收养关系">收养关系</a>而发生的,养父母子女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a href="./?mention=继父">继父</a>或<a href="./?mention=继母">继母</a>和受其抚养教育的<a href="./?mention=继子女">继子女</a>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生父母子女相同。养兄弟姐妹也属于拟制血亲。<br/>中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