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清政府设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
三口通商大臣及
南洋通商大臣。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
同治九年(1870年)11月12日,
清政府裁撤三口通商大臣一缺。裁撤后,所有
洋务,海防各事宜,均归
直隶总督经管,颁发钦差大臣关防,称“北洋通商大臣”或“北洋大臣”。管理
直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等事宜。
<a href="./?mention=咸丰">咸丰</a>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清政府设<a href="./?mention=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a>,下设<a href="./?mention=三口通商大臣">三口通商大臣</a>及<a href="./?mention=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a>。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br/>同治九年(1870年)11月12日,<a href="./?mention=清政府">清政府</a>裁撤三口通商大臣一缺。裁撤后,所有<a href="./?mention=洋务">洋务</a>,海防各事宜,均归<a href="./?mention=直隶总督">直隶总督</a>经管,颁发钦差大臣关防,称“北洋通商大臣”或“北洋大臣”。管理<a href="./?mention=直隶">直隶</a>(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