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布政使司为
明清两朝的
地方行政机关,前身为元朝的
行中书省。意涵取自“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
明朝时承宣
布政使的辖区是国家
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不称“行省”。在正式的文件中,避免使用元朝的“行省”一词,所以在地名
下加“等处”。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级行政区最高
行政长官。而一省之
刑名、军事则分别由
提刑按察使司与
都指挥使司管辖。布政司、
按察司、都司合称为“三司”,皆为
省级行政区最高机关;三司首长同秩同阶
从二品。
清朝沿袭明制,保留各承宣
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辖区直接通称为“行省”,并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设置固定制的
总督、巡抚掌管全省军民事务。布政使成为巡抚属官,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督抚与各府县。
承宣布政使司为<a href="./?mention=明清">明清</a>两朝的<a href="./?mention=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a>,前身为元朝的<a href="./?mention=行中书省">行中书省</a>。意涵取自“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br/>明朝时承宣<a href="./?mention=布政使">布政使</a>的辖区是国家<a href="./?mention=一级行政区">一级行政区</a>,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不称“行省”。在正式的文件中,避免使用元朝的“行省”一词,所以在地名<a href="./?mention=下加">下加</a>“等处”。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级行政区最高<a href="./?mention=行政长官">行政长官</a>。而一省之<a href="./?mention=刑名">刑名</a>、军事则分别由<a href="./?mention=提刑按察使司">提刑按察使司</a>与<a href="./?mention=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司</a>管辖。布政司、<a href="./?mention=按察司">按察司</a>、都司合称为“三司”,皆为<a href="./?mention=省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a>最高机关;三司首长同秩同阶<a href="./?mention=从二品">从二品</a>。<br/>清朝沿袭明制,保留各承宣<a href="./?mention=布政使">布政使</a>司,但布政使司辖区直接通称为“行省”,并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设置固定制的<a href="./?mention=总督">总督</a>、巡抚掌管全省军民事务。布政使成为巡抚属官,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督抚与各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