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亦称“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起来的一门
经济学与
法学的
交叉学科,也是战后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学术流派。
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包括美国
芝加哥大学的
亚伦·戴雷科特、
罗纳德·科斯和
理查德·A·波斯纳,以及
耶鲁大学的
圭多·卡拉布雷西、
乔治梅森大学的亨利·曼尼(Henry Manne)。其中,亚伦·戴雷科特于1958年在芝加哥大学创办了《法律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科斯于1960年在该期刊上发表了文章《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被视为该学科创立的重要标志。
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亦称“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是<a href="./?mention=第二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a>后发展起来的一门<a href="./?mention=经济学">经济学</a>与<a href="./?mention=法学">法学</a>的<a href="./?mention=交叉学科">交叉学科</a>,也是战后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学术流派。<br/>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包括美国<a href="./?mention=芝加哥大学">芝加哥大学</a>的<a href="./?mention=亚伦·戴雷科特">亚伦·戴雷科特</a>、<a href="./?mention=罗纳德·科斯">罗纳德·科斯</a>和<a href="./?mention=理查德·A·波斯纳">理查德·A·波斯纳</a>,以及<a href="./?mention=耶鲁大学">耶鲁大学</a>的<a href="./?mention=圭多·卡拉布雷西">圭多·卡拉布雷西</a>、<a href="./?mention=乔治梅森大学">乔治梅森大学</a>的亨利·曼尼(Henry Manne)。其中,亚伦·戴雷科特于1958年在芝加哥大学创办了《法律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科斯于1960年在该期刊上发表了文章《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被视为该学科创立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