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起至2017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教育厅,根据社会认可度、教学实力、科研贡献,分为四个轮次,向社会公布确立了12所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2003年11月26日,全省重点高校建设座谈会确定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华侨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集美大学、
福建医科大学和
福建中医药大学(原福建中医学院)共8所高校为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并将每年另外安排资金,用于加快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
200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
闽南师范大学(原漳州师范学院)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
2012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拟“将以工学为主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2月,
福建理工大学(原福建工程学院)、
厦门理工学院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理工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所需资金由省重点建设高校专项资金安排,厦门理工学院重点建设高校所需资金由厦门市政府为主安排。
2017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印发的《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明确,要推动高等教育上层次上水平,将
闽江学院增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自2003年起至2017年,<a href="./?mention=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a>、<a href="./?mention=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a>,根据社会认可度、教学实力、科研贡献,分为四个轮次,向社会公布确立了12所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br/>2003年11月26日,全省重点高校建设座谈会确定<a href="./?mention=厦门大学">厦门大学</a>、<a href="./?mention=福州大学">福州大学</a>、<a href="./?mention=华侨大学">华侨大学</a>、<a href="./?mention=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a>、<a href="./?mention=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林大学</a>、<a href="./?mention=集美大学">集美大学</a>、<a href="./?mention=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a>和<a href="./?mention=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a>(原福建中医学院)共8所高校为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并将每年另外安排资金,用于加快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br/>200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a href="./?mention=闽南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a>(原漳州师范学院)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br/>2012年9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拟“将以工学为主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2月,<a href="./?mention=福建理工大学">福建理工大学</a>(原福建工程学院)、<a href="./?mention=厦门理工学院">厦门理工学院</a>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理工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所需资金由省重点建设高校专项资金安排,厦门理工学院重点建设高校所需资金由厦门市政府为主安排。<br/>2017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印发的《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明确,要推动高等教育上层次上水平,将<a href="./?mention=闽江学院">闽江学院</a>增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