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英: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等,是中国
清政府代表
奕劻、
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
义和团运动失败、
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
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有中文、
法文两种文本,以法文本为准,共有12款,另加19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1)中国对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2)划定
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拆毁天津
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兵驻扎北京到
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6)惩办“首祸诸臣”;(7)改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
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
《辛丑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
掠夺,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
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概述内图片来源:
台湾政治大学数据库)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英: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等,是中国<a href="./?mention=清政府">清政府</a>代表<a href="./?mention=奕劻">奕劻</a>、<a href="./?mention=李鸿章">李鸿章</a>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a href="./?mention=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a>失败、<a href="./?mention=八国联军">八国联军</a>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a href="./?mention=不平等条约">不平等条约</a>。<br/>《辛丑条约》有中文、<a href="./?mention=法文">法文</a>两种文本,以法文本为准,共有12款,另加19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1)中国对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2)划定<a href="./?mention=北京东交民巷">北京东交民巷</a>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拆毁天津<a href="./?mention=大沽口">大沽口</a>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兵驻扎北京到<a href="./?mention=山海关">山海关</a>铁路沿线要地;(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6)惩办“首祸诸臣”;(7)改<a href="./?mention=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a>为<a href="./?mention=外务部">外务部</a>,班列六部之前;(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br/>《辛丑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a href="./?mention=掠夺">掠夺</a>,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a href="./?mention=帝国主义">帝国主义</a>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a href="./?mention=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a>。(概述内图片来源:<a href="./?mention=台湾政治大学">台湾政治大学</a>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