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中国元朝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
中央政府管辖的
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
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
元世祖忽必烈下诏设立总制院。到了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
尚书省右丞相兼总制院使
桑哥,认为总制院责任重大,故向忽必烈奏请,根据中国唐朝时期在宣政殿接待吐蕃使臣之例,而更名为宣政院。
从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中国元朝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a href="./?mention=中央政府">中央政府</a>管辖的<a href="./?mention=国家机构">国家机构</a>,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a href="./?mention=吐蕃">吐蕃</a>(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br/><a href="./?mention=至元">至元</a>元年(公元1264年),<a href="./?mention=元世祖">元世祖</a>忽必烈下诏设立总制院。到了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a href="./?mention=尚书省">尚书省</a><a href="./?mention=右丞相">右丞相</a>兼总制院使<a href="./?mention=桑哥">桑哥</a>,认为总制院责任重大,故向忽必烈奏请,根据中国唐朝时期在宣政殿接待吐蕃使臣之例,而更名为宣政院。<br/>从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