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年,为维持治安秩序,
英国议会通过治安法,决定在伦敦等地创立警察,要求每个郡都建立警察队伍。警察的最高领导是内政部长。英国警察只效忠女王,不受政府领导。英国警察实行分散制,在52个郡设立了警察局,其中英格兰和
威尔士43个,苏格兰8个,北爱1个。
伦敦地区的警务由伦敦警察厅和金融城警察局管理。此外,英还设4个特别警察局,分别为大不列颠交通警察、国防部警察、民用核能警察和苏格兰犯罪与
毒品管制局。伦敦警察厅的人员在全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都有管辖权,而拥有自己的特警队的地区,如国防部及其他地区的地方警察部门,也包含在内。
地方警察机构的最高层由警察局长、
联席会议、
财务机构组成一个相对制约的三角组织体系。内部机构主要为法务部、
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文职警察组成)和指挥部、行动部、刑事犯罪调查部及社区部等,最基层的为
巡警、社区警察。正规警察、文职警察、社区警察各占三分之一左右。
1856年,为维持治安秩序,<a href="./?mention=英国议会">英国议会</a>通过治安法,决定在伦敦等地创立警察,要求每个郡都建立警察队伍。警察的最高领导是内政部长。英国警察只效忠女王,不受政府领导。英国警察实行分散制,在52个郡设立了警察局,其中英格兰和<a href="./?mention=威尔士">威尔士</a>43个,苏格兰8个,北爱1个。<br/>伦敦地区的警务由伦敦警察厅和金融城警察局管理。此外,英还设4个特别警察局,分别为大不列颠交通警察、国防部警察、民用核能警察和苏格兰犯罪与<a href="./?mention=毒品管制">毒品管制</a>局。伦敦警察厅的人员在全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都有管辖权,而拥有自己的特警队的地区,如国防部及其他地区的地方警察部门,也包含在内。<br/>地方警察机构的最高层由警察局长、<a href="./?mention=联席会议">联席会议</a>、<a href="./?mention=财务机构">财务机构</a>组成一个相对制约的三角组织体系。内部机构主要为法务部、<a href="./?mention=财务部">财务部</a>、<a href="./?mention=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a>(文职警察组成)和指挥部、行动部、刑事犯罪调查部及社区部等,最基层的为<a href="./?mention=巡警">巡警</a>、社区警察。正规警察、文职警察、社区警察各占三分之一左右。